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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号:AP2020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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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上海生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普通会员

产品简介

* 尖端的酒精传感器技术:CA2010采用最新改进的专利高选择性半导体传感器,只与酒精起反应,抗干扰能力更强
* 吹气检测技术:不连续稳定吹气,会报警提示
* 校准检验技术:可自行校验准确度,确保可靠测量
* 双色LCD显示器,3位数字显示,并有操作提示音
* 测试结果:更准确、更稳定、更可靠
* 预热和响应时间短:预热20秒,3-5秒响应
* 恢复速度快:一次完整的测量只需30秒
* 传感器寿命长:3000次以上测试
* 卫生测试:可更换吹口,避免交叉传染
* 新型外观设计:小巧,轻便,钛合金涂层高雅闪亮
* 电池或汽车电源工作,自动关机,低电量提示 
A2020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技术参数
传感器高选择性半导体氧化物传感器,3000次以上测试寿命
检测范围0.00-4.00 mg/ml BAC(血液酒精浓度)
测试精度≤ ±0.10 mg/ml (在1.00mg/ml BAC时)
显示器双色背光LCD, 3位数字显示
报警点0.50 mg/ml,超标声光报警、“WARN”提示
预热时间20秒
响应时间3-5秒
恢复时间30秒, 用于传感器净化
吹气检测吹气时间不足或中间停顿,报警提示;不吹气,则自动关机
校准检验用户可自行检验测量准确度,仪器提示是否需要重新校准
电池1只9V碱性电池,300次以上测试
外部电源汽车点烟器12VDC适配器
工作温度+10℃ - +40℃
储存温度0℃ - +50℃
尺寸56×123×23(mm)
重量111g(含电池和吹口)
外壳防震, 塑压外壳
标准配置主机, 9V电池, 汽车点烟器DC适配器, 3个吹口, 携带包
选购附件吹口 
AP2020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快速操作指南:
1、把吹口插入吹口插孔;
2、向上推一下ON/OFF开关,显示“On”并有提示音,开始预热计时000%-100%;
3、当听到提示音并显示“Ready”,开始向吹口吹气,直到再次听到提示音,停止吹气;
--如果被测者不稳定地连续吹气,将显示“Err”报警;如果30秒内不吹气,自动关机。
4、正确吹气结束,仪器计算并显示测量结果,读数单位为:mg/ml
--如果测试结果超过0.50mg/ml,LCD将由蓝色变为红色,显示“WARN”并发出报警声。
5、读数显示约10秒后自动关机;
6、重复以上步骤进行下一次测试。
处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驾车中的车辆驾驶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T105  血、尿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酮、正丁醇、异戍醇的定性分析及乙醇、甲醇、正丙醇的定量分析方法
    GA307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辆驾驶人员  vehicle  drivers
    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
    3.2
    酒精含量  alcohol  concentration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或呼气中的酒精浓度。
    3.3
    饮酒驾车  drinking  drive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3.4
    醉酒驾车  drunk  drive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4  酒精含量值
    4.1  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临界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
行为类别  对象  临界值(mg/100ml)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  20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  80
    4.2  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可按标准GA307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值。
    5  检验方法
    5.1  呼气酒精含量检验
    5.1.1  对饮酒后驾车的嫌疑人员可检验其呼气酒精含量。呼气酒精含量采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进行检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应记录并签字。
    5.1.2  呼气酒精含量探测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应符合GA307标准规定,并具备被动探测呼出气体酒精的功能。
    5.1.3  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的具体步骤,按照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的操作要求进行。
    5.2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5.2.1  对需要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应及时抽取血样。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酒精或者挥发性有机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装入血样后不留空间并密封,低温保存,及时送检。
    5.2.2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按照GA/T105标准规定。
    6  其它
    6.1  嫌疑饮酒后驾车的人员拒绝配合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以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被动探测到的呼气酒精定性结果,作为醉酒驾车的依据。
    6.2  对未达到本标准4.1条规定饮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值的车辆驾驶人员;或者不具备呼气、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条件的,应进行人体平衡的步行回转试验或者单腿直立试验,评价驾驶能力。步行回转试验、单腿直立试验的具体方法、要求和评价标准,见附录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人体平衡试验
    A.1  平衡试验的要求
    步行回转试验和单腿直立试验应在结实、干燥、不滑、照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对年龄超过60岁、身体有缺陷影响自身平衡的人不进行此项试验。被试人员鞋后跟不应高于5cm。在试验时,试验人员与被试人员应保持1m以上距离。
    A.2  步行回转试验
    A.2.1  步行回转试验即被试人员沿着一条直线行走九步,边走边大声数步数(1,2,3,…9),然后转身按原样返回。试验时,分讲解和行走两个阶段进行。讲解阶段,被试人员按照脚跟对脚尖的方式站立在直线的一端,两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听试验人员的试验过程讲解。行走阶段,被试人员在得到试验人员行走指令后,开始行走。
    A.2.2  试验中,试验人员观察以下八个指标,符合二个以上的,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
    1)在讲解过程中,被试人员失去平衡(失去原来的脚跟对脚尖的姿态):
    2)讲解结束之前,开始行走;
    3)为保持自身平衡,在行走时停下来;
    4)行走时,脚跟与脚尖不能互相碰撞,至少间隔1.5cm;
    5)行走时偏离直线;
    6)用手臂进行平衡(手臂离开原位置15cm以上):
    7)失去平衡或转弯不当:
    8)走错步数。
    A.3  单腿直立试验
    A.3.1  单腿直立试验即被试人员一只脚站立,向前提起另一只脚距地面15cm以上,脚趾向前,脚底平行地面,并大声用千位数计数 (1001,1002,1003,…),持续三十秒钟。试验时,分讲解、平衡与计数两个阶段。讲解阶段,被试人员双脚同时站立,两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听试验人员的试验过程讲解。平衡与计数阶段,被试人员一只脚站立并开始计数。
    A.3.2  试验中,试验人员观察以下四个指标,符合二个以上的,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
    1)在平衡时发生摇晃,前后、左右摇摆15cm以上;
    2)用手臂进行平衡,手臂离开原位置15cm以上;
    3)为保持平衡单脚跳;
    4)放下提起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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